根据《关于印发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》(发改价格〔2016〕1431号)、《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川发改价格〔2016〕580号)、《关于放开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》(川发改价格〔2016〕660号)、《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的通知》(川发改价格〔2018〕451号),现将我院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进行公示,其中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仅在特需医疗服务开展中适用。公示期:7天。
收费标准自公示期满开始执行。
绵阳市肿瘤医院
2022年 5月17日
附件:绵阳市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市场调价医疗服务项目定(调)价表
绵阳市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市场调价医疗服务项目定(调)价表 | ||||||||
公立医疗机构名称(盖章):绵阳市肿瘤医院 | ||||||||
序号 | 编码 | 项目名称 | 项目内涵 | 除外内容 | 计价单位 | 价格(元) | 拟执行时间 | 备注 |
1 | 480000005 | 煎药机煎药 | 待煎药物装入煎药袋先行浸泡,浸泡时间不少于30分钟。根据药量计算加水量,放入煎药机中煎药,煎煮时间应当根据方剂的功能主治和药物的功效确定。一般药物煮沸后再煎煮20-30分钟;煎药过程中要搅拌药料2-3次。凡注明有先煎、后下、另煎、烊化、包煎、煎汤代水等特殊要求的中药饮片,应当按照要求或医嘱操作。标注内服或外用、用法用量。含煎药袋。 | 付 | 6 | 公示期满执行 |
注:绵阳市肿瘤医院监督电话:0816:2309617
卫生热线12320、价格违法行为举报电话12358(12315)